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职称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4〕7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查对象
1.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人员。
2.报名信息存疑或被抽查到的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人员。
接受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收到各地资格审查受理点(见附件考后资格审查地点)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递交审查。省直单位、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统一在所在市的考后资格审查点审查。为方便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技术力量成熟的条件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线审核的方式。考后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浙江省档案局0571-81051953、81051960咨询。
二、考后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19日工作日时间,人数较多的地区可延期至6月21日。
三、考后资格审查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二)学历(位)证(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的学历;在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三)《从事档案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已经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成绩经公示和考后资格审查后,由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省人事考试院制作资格证书。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试人员违背真实性承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中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考后资格审查地点.doc
浙江省档案局
2024年6月14日